溯源究因丨區域國資國企重組整合的動因是什么?

來源:

中大咨詢

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作為本輪國資國企改革的“重頭戲”。多地相繼出臺“十四五”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相關規劃,勾勒產業發展藍圖,打造產業集團。作為國資實現布局結構優化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之一,中央與地方國資戰略重組動作頻頻。

中大咨詢基于自身在全國多地參與國資戰略重組的實踐經驗,總結出區域國資戰略重組的兩大動因。

中大咨詢基于自身在全國多地參與國資戰略重組的實踐經驗,總結出區域國資戰略重組的兩大動因。

1、優化國資布局和監管成為國資改革政策導向

《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將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作為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方向,而這兩大改革方向的實現都與區域國資的戰略重組緊密相關。

從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而言,戰略重組可以推動國資已有產業和資產進行專業化整合,促進國資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引導國資退出非主業領域和低效資產領域,實現國資國企聚焦主責主業進行發展。

從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而言,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打造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產業集團協調發展的格局,是優化國資監管體制的重要改革方式之一。其中,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企業必須具有一定發展基礎,只有符合條件的商業一類企業才更適合改組組建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


2、解決質量發展痛點成為區域國資內在需求

各地區尤其是發展水平較落后地區的國資在發展過程中普遍面臨一些痛點,若不能有效解決,將很難實現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因此亟需通過戰略重組注入發展新活力。

發展效益低,債務風險高。部分區域國資有效經營性資產占比不高,市場化經營能力較弱,雖有資產規模但缺乏盈利能力,資產收益率偏低;總體資信評級不高且難以提升,甚至存在債務風險隱患。

產業結構不合理,缺乏發展潛力。部分區域國資的產業布局較為單一,以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投融資平臺公司占比較大,在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存在缺失,難以發揮區域產業服務引領功能,不利于區域國資形成產業生態。

國企主業不突出,同質業態競爭明顯。部分區域國資的下屬國企缺乏核心主業,主要承載政府的非經營性任務,業務發展缺乏自主性規劃;部分國企之間存在不必要的業務重疊,發展協調性不足,難以形成規模效應。

國企定位不清晰,監管難以落實。由于發展能力不強、主業不突出等一系列原因,國企普遍缺乏清晰定位和發展特色,難以進行分類管理和差異化授權放權,難以落實國資監管的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