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函〔2020〕74號
各區政府,市直各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州市進一步加快5G產業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饋。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3日
廣州市進一步加快5G產業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5G發展的系列部署,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的扶持意見》(穗府規〔2018〕15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快促進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規〔2019〕5號)《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廣聚英才計劃”的意見》(穗字〔2019〕9號)等文件要求,實施《廣州市加快5G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穗工信函〔2019〕1543號),打造良好的5G發展環境,推動5G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實現5G產業集聚發展,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加快5G基站建設。對基礎電信運營企業2019年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建成的5G基站,按不高于項目總投資額的3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0.3萬元/座。對開展5G基站直供電(直抄表)改造的企業,按不高于項目總投資額的3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萬元/站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制造業5G技術改造。對工業制造業企業開展生產線5G改造,在生產區實現5G網絡連續覆蓋,形成3個以上5G應用場景,具備清晰5G應用發展規劃的,按不高于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5G垂直行業應用示范。鼓勵企業圍繞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商圈、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教育、智慧醫療、區塊鏈、量子通信等領域開展示范應用,每年遴選一批應用示范項目,按不高于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引進5G龍頭企業。對實繳注冊資本2000萬元以上并開工建設的新引進5G企業,擇優按實繳注冊資本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重大項目“一事一議”。支持年營收1億元以上且符合有關條件的5G相關企業申請認定為總部企業。新引進的5G相關總部企業自認定年度起連續3年每年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等不同檔次的獎勵。新引進和存量5G相關總部企業自認定年度起連續3年,按每年500元/平方米,每年不超200萬元或實際年租金總額的標準給予租賃辦公用房補貼。總部企業按規定享受中高級管理人員獎勵、用地支持、人才戶籍、子女入學、醫療服務、汽車牌照等政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等市相關職能部門)
五、支持5G產業園區示范。促進5G產業集聚式發展,遴選一批市級5G產業園,按園區建設總投資的20%給予補助,單個園區補助總計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支持5G關鍵技術攻關。市重點研發計劃對開展5G無線技術、5G網絡與業務、5G測試與儀器儀表等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給予經費支持,推動5G設備革新、產品創新。(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七、支持5G人才隊伍壯大發展。全力吸聚國內外“高精緊缺”人才,全面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將5G產業相關的引才、優才、扶才納入“廣聚英才計劃”政策體系,積極鼓勵符合條件的5G領域人才、團隊申報我市對應的人才扶持項目。根據產業領軍人才支持政策,對在5G核心器件、關鍵料、傳輸網絡、智能終端以及應用領域作出卓越貢獻并通過評選的5G產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三個檔次的一次性薪酬補貼。對在企業中擔任高級職位的高端5G產業人才,具有較高能力和技術水平、從事核心業務的5G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在通過評選后按其上一年度對我市作出的貢獻給予一定額度的薪酬補貼,最高每人1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八、支持5G公共服務和創新平臺建設。對企業、行業協會等組織主導制定“5G產業”相關基礎共性標準和行業應用標準規范,包括信息基礎設施、服務規范、監管流程標準、安全體系框架、測試要求等方面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予以獎勵,主導國際標準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50萬元;主導國家標準(產品類)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25 萬元;主導國家標準(產品類以外的其他類)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15萬元;主導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地方技術規范)制修訂每項資助不超過10萬元。對于集5G測試、5G技術咨詢、5G成果轉化、5G成果展示推廣于一體的5G創新中心或公共服務機構,擇優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經認定落戶廣州的國家級、省級5G創新中心或公共服務機構,再分別給予30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市各相關職能部門)
九、支持舉辦5G大型活動。支持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有關組織通過市場化方式在我市舉辦具有全球性和全國性的大賽、會議、論壇、展覽等活動,擇優按活動舉辦費用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市屬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有關組織參加國際級、國家級高規格展會,擇優對牽頭參展的單位按不高于活動費用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涉及具體政策的實施細則按有關政策文件(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項目申報指南等)執行,各支持項目可根據每年財政預算實際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