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的優勢劣勢都有哪些?

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與其它類型的企業相比,合伙企業又有哪些優勢與劣勢?

優勢

1、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伙企業可以從眾多的合伙人處籌集資本,合伙人共同償還債務,減少了銀行貸款的風險,使企業的籌資能力有所提高,運營管理效率也會比其它組織形式的企業要靈活。

2、與個人獨資企業相比較,合伙企業能夠讓更多投資者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比如技術、知識產權、土地和資本的合作,并且投資者更多,事關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謀劃,集思廣益,更好地落實企業戰略,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

3、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由于合伙企業中至少有一個負無限責任,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護,理論上來講,在這種無限責任的壓力下,更能提升企業信譽。

4、與一般公司相比較,理論上來講,合伙企業盈利更多,因為合伙企業交的是個稅而不是企業所得稅,這也是其高風險成本的收益。

劣勢

1、由于合伙企業的無限連帶責任,對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責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責任人不能參與事務管理,這就產生有限責任人對無限責任人的擔心,怕他不全心全意的干,而無限責任人在分紅時,覺得所有經營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責任人就憑一點資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會感到委屈,因此合伙企業很難做大做強。

2、雖然連帶責任在理論上來講有利于保護債權人,但在現實生活中操作起來往往不然。如果一個合伙人有能力還清整個企業的債務,而其他合伙人連還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沒有時,按連帶責任來講,這個有能力的合伙人應該還清企業所欠所有債務。但是他如果這樣做,再去找其他合伙人要回自己墊付的債款就又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紛爭。因此,這種實際上有能力還清整個企業債務的合伙人不會獨立承當所有債款的,大多數情況下他會連自己的那一份都等大家一起還。通常在這樣的情況下,對于企業來說也不太容易形成富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