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市場化改革應如何走?

黨的十八大提出'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嚴格績效管理,突出責任落實,確保權責一致'。新一屆國務院工作規則明確規定'國務院及各部門要推行績效管理制度和行政問責制度'。政府財政績效、組織形式市場化運作等改革趨勢已是建設創新型、法制型、廉潔型、服務型政府的大勢所趨。

中大咨詢:市場化改革

我國事業單位對市場化改革經歷了喜憂并存,由于對事業單位及市場化等概念的曲解,在改革的實踐操作中,出現了一些體制上的問題和過度市場化的現象,影響了改革的整體化進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這需要各地政府統籌地區實際,為事業單位的市場化改革預留發展空間,更需要面臨改革任務的事業單位本著對“事業”負責的態度,切實轉變觀念,主動適應市場競爭,依靠服務和創新實現事業發展的新跨越。

同時,需要政府轉變職能定位,合理引導,不斷創新,盡快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和符合社會事業自身發展規律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新機制。

在某種程度上,當前的事業單位市場化改革也是一場輸不起的戰爭。只有尊重市場,適應市場,才能在這場改革中走的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