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一些國家在技術創新領域采用公私合作模式。4月2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的政策措施,決定在基礎設施等領域推出一批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的項目,部署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工作。因此,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們創新意識的提高,PPP模式使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都實現了“雙贏”或“多贏的”局面,那么公私合作模式究竟是怎樣的?

公私合作(英文簡稱PPP),PPP的概念在上世紀90年代由英國最先提出,隨之被中國引入國內。PPP是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在某些公用事業項目的建設或運營中進行相互合作的一種模式。公私合作可以劃分為項目選擇、競標機制、政府規制和質量監管等幾個環節。
在當前我國經濟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關鍵期,PPP模式若能順利實施,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前景廣闊;同時,公私合作模式的實施也能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加強薄弱環節建設,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實現PPP基金設計與實施輔導,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產生更多的服務收入用于支持基礎設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