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康推進集團母公司對子公司管理

集團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在我國尚未形成相關法律、法規,這需要廣大企業實踐者去探索和實踐。努力探求完善和規范企業集團母子公司管理關系的途徑和方法,以推動企業集團的健康發展。我們認為這需要界定管理內涵,讓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管理行為歸位。

一是股權管理。

母公司作為控股股東,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運作,參與管理及決策的管理行為。股東會不能流于形式,母公司選派董事、監事組成子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要對股東會真正負起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責任。對于全資子公司,母公司可對它實行產權管理,全資子公司的主要領導由母公司委派和聘任,進行考核、獎懲。

二是發展管理。

母公司為了實現資源互補、優勢重組、統一發展、戰略協調和指導,要規范主要成員企業發展規劃、投資方向的管理行為,而子公司要在母公司的長遠發展戰略和近期發展規劃的指導下,認真制訂或修訂自己的發展戰略和近期規劃。

三是財務監管。

母公司為了維護投資資產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狀況和資產運行質量進行監督。子公司要向母公司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建立合并會計報表制度,并且保證所提供的生產經營信息、財務運作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狀況要經常分析研究,對一些重大問題,如資產負債率、大額借貸、提供擔保、庫存積壓等,要特別予以關注,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對應措施;母公司每年要組織力量對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一次內部審計,作為考核外派董事、監事及董事長業績的依據。

四是日常監管。

母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對子公司運作過程中的權能,要實施經常性的指導、監督,監管子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勞動人事變動以及市場定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