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應加強四方面關鍵能力建設,完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到今年兩會,“碳達峰、碳中和”成為了貫穿始終的熱議話題。“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我國對世界作出的鄭重承諾。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把“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作為今年要重點做好的一項工作。

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將有力倒逼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和相關技術的深刻變革。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國資委將積極履行職責,配合相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相關規劃方案和配套政策,專門研究制定中央企業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的實施意見。對于中央企業來說,在綠色低碳發展的大環境下,應未雨綢繆,積極布局,加快構建綠色供應、綠色科技、綠色配置和綠色治理等四個關鍵能力,向綠色低碳轉型。

第一,綠色供應鏈構建能力。企業應充分利用國家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的政策契機,積極淘汰落后產能,實現供應鏈綠色化與智能化發展,最終形成企業供應鏈現代化布局和戰略目標。企業應通過參與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提高企業綠色供應鏈的彈性。利用環境標志產品、綠色產品認證體系以及認購企業“綠證”,擴大綠色消費市場,加強企業綠色供應鏈競爭力。企業應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疫情后的經濟發展中,新增投資中加大向綠色項目傾斜力度。

第二,綠色科技創新能力。綠色科技創新主要是結合企業發展戰略,針對低碳能源、低碳產品、低碳技術、前沿性適應氣候變化技術、碳排放控制管理等進行創新活動;綠色生產技術創新,主要指在綠色產品設計、綠色材料、綠色工藝、綠色設備、綠色回收處理、綠色包裝等全流程實施技術創新;綠色管理創新包括制定綠色企業管理機制、綠色認證與標準體系、綠色成本管理創新,采用先進生產方式、建立綠色營銷機制、建立綠色網絡化供應鏈、建立環境評價與管理系統以及友好型社會責任體系。

第三,綠色資源配置能力。企業綠色轉型不僅需要在綠色項目、綠色企業、綠色底層資產的打磨上下功夫,更需要增強“綠色”在資源配置中的敏感度和引導力。利用排污權交易、碳市場、碳金融、綠色金融和生態信用體系等新型市場機制和工具,將資金配置到企業的綠色資產和綠色項目中,打造企業綠色資源配置能力。

第四,公司綠色治理能力。公司綠色治理機制是企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的關鍵。企業綠色治理能力的實現,主要取決于公司治理機制構建的現代化程度。構建綠色治理機制的著力點至少包括三個方面。其一,企業內部綠色管理制度體系,包括綠色管理崗位、綠色管理制度以及綠色合規機制,對接國家生態產業創新的評估制度、生態的認證制度、生態統計制度、生態審計制度、生態核查制度、產權保護制度等體系;其二,生態價值的實現機制,這是生態資源向生態資產和生態資本轉化的動力機制;其三,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理念和機制,也被稱為社會責任投資,是國際資本市場新趨勢。

10年內碳達峰,40年內碳中和,邁向碳中和的道路上充滿機遇和挑戰。中大咨詢認為,中央企業作為黨和人民信賴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創新綠色低碳技術,推進產業低碳化和清潔化,加快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貢獻央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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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國資委新聞中心《碳中和目標下企業應加強四方面關鍵能力建設》

企業觀察報《應對“碳中和”大考,這四家央企率先擬定“答題思路”》

澎湃新聞《國資委再度回應國資國企五大改革熱點,哪一點最吸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