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新篇章: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變革策略與方向

自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概念以來,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都對國有資本運營公司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實踐探索。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改革提供了明確的政策指導。中大咨詢依托深厚的理論底蘊與廣泛的實踐經驗,總結提煉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變革的有效策略,以期為國有企業改革提供方向指引,助力國有企業在“十五五”時期邁向更高質量發展的嶄新階段。

國企改革


一、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應進一步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從監管國有企業實體轉變為監管國有企業股權和債權。這種轉變不僅使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經營目標更加明確,還可以避免出資人的干預,使企業擁有更符合市場化要求的治理環境和經營目標。同時,進行國有資本投資時,這種轉變能夠拓展國有資本與特定企業的關系,提升國有資本的投資效率,降低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因為運營問題導致的投資失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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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確功能定位與發展目標

作為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一環,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將被賦予明確的戰略使命和發展目標,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為基礎,在國家授權范圍內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從事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可通過資本整合、處置變現、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資本運營手段,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并推動國有資本向重要行業、關鍵領域、重點基礎設施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集中,向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價值鏈高端集中,向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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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公司治理與市場化經營機制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應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明確各治理主體的權責邊界;積極推行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機制,激發企業活力。同時,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應深化市場化經營機制改革,完善市場化招聘制度,優化薪酬考核聯動機制,推進市場化經營機制制度化、長效化,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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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三項制度改革

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應深化三項制度改革,以期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在勞動制度方面,以勞務合同為核心,優化勞動組織,實現符合時代要求的勞動制度改革目標;在人事制度方面,實施分類管理,明確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序列,推行競爭上崗和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在分配制度上,實行按勞分配為主、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多種分配方式,建立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國企改革


國企改革中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變革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健全國資監管體制、明確功能定位與發展目標、完善公司治理與市場化經營機制以及深化三項制度改革等。這些變革有助于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強化國有資本的核心功能和競爭力,推動國有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中大咨詢始終專注于國資國企的全面深化改革,憑借深厚的國資國企改革理論與豐富的實戰經驗,提供涵蓋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三項制度改革等專業化咨詢服務,與國資國企攜手并進,共同實現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戰略目標。